什麼是【七天鑑賞期】?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天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以下情形例外不適用: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七天鑑賞期指的是猶豫期而非試用期喔!商品須在完整且可還原狀態下才能進行退貨。因此,若退貨商品有逾越檢查必要之使用痕跡或需酌收費用才可還原的情形時,可與買家協調商品整新費用等必要支出。
七天鑑賞期(鑑賞期非試用期)內:
• 產品未拆封,要辦理退換貨服務:
需在七日內,聯繫本公司辦理退換貨,逾期無法受理;
本公司收到商品並確認商品全新後,進行退款作業。
• 產品已拆封,要辦理退換貨服務:
需在七日內,聯繫本公司辦理退換貨,逾期無法受理;
3C影音產品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商品一經連網使用,即無法完全恢復原狀,
本公司收到商品並確認商品狀況後,酌收一筆整新費用,進行退款作業。
• 產品已拆封,產品瑕疵故障:
本公司更換新品。
七天鑑賞期後:
主機保固一年,配件三個月,超過保固期限商品,可付費維修。
硬體線上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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